提问者:02114 | 提问时间:2014-07-09 15:17:06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土地政策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uyj | 回答时间2014-07-09 15:17:25
你好!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改变土地用途问题。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依据土地管理法,经过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工业用地可以转为商业用地。但企业擅自将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