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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建议发布 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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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11-06 09:16:07
来源:和讯房产
关键字: 土地改革 户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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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

        11月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在“十三五”规划中,就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议》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

        就在11月2日,国务院官方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对这5大领域改革的核心问题,要明确大的方向、主要内容和重大方针对策,进一步理清改革思路。

        按照方案要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包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及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

        其中,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

        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此外,户籍改革方面,规划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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