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3108 | 提问时间:2014-07-09 15:42:06 | 问题分类: 交易>迁地补偿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22010 | 回答时间2014-07-09 15:43:33
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525亩)或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1050亩)由国务院批准,其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项目用地经依法批准后,应当对地上附着物依法足额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