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sxl3057 | 提问时间:2014-09-18 13:57:02 | 问题分类: 交易>登记审批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tt | 回答时间2014-09-18 13:57:59
委托方需确认的事项及应提供的资料
1、评估目的:
2、估价基准日:
3、委托方需提供的资料:
(1)评估委托书或者评估合同
(2)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简介:
需说明委托方联系人及电话、委托方的隶属关系、主营业务、委托方与估价对象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等内容。
(3)土地证复印件(出让土地需附出让土地合同或购置协议)、土地来源及历史沿革说明、房产证复印件。
(4)若存在他项权利需附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有关权利人证明材料。
(5)待开发空地需附规划利用条件(批准机关、批准日期)、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6)宗地区域位置图、宗地照片(从不同角度体现宗地的主要建筑物、用途及利用特点)。
(7)地勘报告、环评报告等。(可以不提供、不太重要)
(8)最新政府工作报告、最新统计年鉴及现场估价师需要的其它资料。(用于叙述报告中的一般因素、区域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