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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联户或乡镇企业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办厂,是否应办理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提问者:13907917210  |   提问时间:2014-07-08 11:35:59  |  问题分类: 交易>登记审批 


问题描述:

在集体土地 办厂 需要什么手续啊 ???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yz | 回答时间2015-06-05 18:10:45

    你好!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建设占用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上述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限: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525亩)或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1050亩)由国务院批准,其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