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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3119  |   提问时间:2014-07-10 14:13:40  |  问题分类: 交易>迁地补偿 


问题描述:

村里的一等耕地,被工厂买了做盖厂房,4万/亩的价格,一次买断使用权,请问有这样的土地卖法,还是说村里的土地只能让工厂用几十后归原本村。本村人地地道道的农村,没有其他的致富工作,世代农耕。有些农户不愿卖,政府还强制大家卖,请问这样合法吗?


  • 最佳答案 (1) 回答者:chenty | 回答时间2014-07-10 14:14:28

    ①工业用地,一般是由政府征用后再出让给业主(即工厂的法人),应该不存在业主直接买地盖工厂的问题。
      ②政府征地应严格依法办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应按不低于20年的产量折合现金进行补偿,另外土地上的附作物按征用时的市价进行补偿,同时还要妥善地安置失地农民。
      ③只要依照上述法律和程序办理了,农民的利益应该是得到充分保障的。否则,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要求落实。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置之不理,还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告其行政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