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11030 | 提问时间:2014-10-27 15:44:06 | 问题分类: 交易>迁地补偿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yaozh | 回答时间2014-10-27 16:08:46
1982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以你就要清楚的知道那最之前是政府也就是国家的还是村里的, 但这样的土地一般是村集体所有。如果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