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21624 | 提问时间:2014-11-07 11:36:46 | 问题分类: 交易>登记审批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uyj | 回答时间2014-11-07 11:57:41
受理范围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2.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3.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