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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被征用如何赔偿?

提问者:0023026  |   提问时间:2014-11-13 10:17:30  |  问题分类: 交易>迁地补偿 


问题描述:

承包村里杏林地70年合同(其中包括6亩耕地)还有50年到期,现被征用,该如何赔偿?有没有明确规定?赔偿款和村集体怎么分?有什么明确规定吗?承包地中的耕地是不是应该按当地政府耕地的赔偿给予补偿?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iexuan | 回答时间2014-11-13 10:20:30

    你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维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以及通过与政府协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千万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目前比较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争取提高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