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21605 | 提问时间:2014-11-21 16:55:57 | 问题分类: 交易>登记审批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uyj | 回答时间2014-11-21 17:11:40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方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之内必须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2)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报乡农业承包合同主管机关备案。
(3)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需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大会或成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