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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是什么?

提问者:0023076  |   提问时间:2014-11-27 09:02:59  |  问题分类: 交易>迁地补偿 


问题描述:

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是什么?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iexuan | 回答时间2014-11-27 09:15:47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
    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
    (1)征用基本农田。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外,其他建设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因此规定征用基本农田需报国务院批准
    (2)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3)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
    (1)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低于35公顷。
    (2)征用其他土地低于7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