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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0023108 | 提问时间:2014-12-05 09:11:10 | 问题分类: 交易>迁地补偿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iexuan | 回答时间2014-12-05 09:19:44
原私有住宅改作非住宅用房的,仍作住宅用房处理。拆除原为住宅用房而出租(借)供他人作非住宅使用的私有房屋,仍作住宅用房处理,对原租(借)用人不予安置,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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