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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渡期

提问者:0023108  |   提问时间:2014-12-05 09:12:38  |  问题分类: 交易>迁地补偿 


问题描述:

拆迁过渡期限如何设置?拆迁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拆迁期限或者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iexuan | 回答时间2014-12-05 09:19:23

    拆除住宅用房,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并提供过渡用房,或者发给临时过渡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过渡。拆迁后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过渡期限不超过二年;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过渡期限不超过二年零六个月。
    拆迁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拆迁期限或者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的,由市土地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完成拆迁安置,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由拆迁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