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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0023316 | 提问时间:2015-01-09 15:39:08 | 问题分类: 交易>迁地补偿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iexuan | 回答时间2015-01-09 16:31:54
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产一体化原则,即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张先生拆迁改造后分得的房子属于房产置换,办理手续时只需出示房产证即可,而之前的土地证将随着房屋的拆迁自动作废,随后可重新办理新房子的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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