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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征地补偿

提问者:0023120  |   提问时间:2015-08-14 14:15:37  |  问题分类: 交易>迁地补偿 


问题描述:

大家好我是福建的一个普通农民,前年刚在自家田地种了2000多棵的楠木。今年政府要修公路,我们家的楠木会被征用,我想问下各位,像我这样的三年苗楠木现在政府是怎么赔偿的?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130 | 回答时间2015-08-14 14:18:27

    福建省政府决定,统一全省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
      福建省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为:耕地(包括灌溉水、望天田、山垅田、水浇地、旱地、菜)年产值划分为五等,一等每亩1600元,二等每亩1500元,三等每亩1400元,四等每亩1200元,五等每亩1000元。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该耕地年产值的25倍合并计算。青苗补偿费按该耕地年产值的1倍补偿,菜地的青苗补偿倍数可以适当提高。
      征收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规定执行,其土地补偿费根据相应等级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规定比例确定。
    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全省统一耕地年产值为基础,在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时,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进行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