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后,我们基层执法人员在下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遇到了难题。因为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我们原先给予违法当事人法律救济的时限是3个月,但新《行政诉讼法》规定是6个月。
因为这两个法律处于同等的地位,当违法当事人不依法履行处罚决定,我们执法部门应在6个月、还是3个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为这两个法律处于同等的地位,当违法当事人不依法履行处罚决定,我们执法部门应在6个月、还是3个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按问题详情、已有回答与相似问题整理,便于继续追问或查找相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