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154 | 提问时间:2016-05-12 15:16:38 | 问题分类: 交易>迁地补偿
最佳答案 (1) 回答者:0023165 | 回答时间2016-05-12 15:17:49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5]6号《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很明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这就是农民参与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法定时间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