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21297 | 提问时间:2014-08-27 10:10:27 | 问题分类: 交易>登记审批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uyj | 回答时间2014-08-27 15:51:55
(1)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土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土地登记。
(2)旧城改造涉及土地使用权重新划拨的,使用权人应当在旧城改造实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实施方案以及原国有土地使用者的土地证书,申请土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