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金土地! 请
客服热线:400-855-6119  |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您的问题或关键字 我要提问
哪些情形下不予办理土地登记?

提问者:0023250  |   提问时间:2016-08-02 08:43:22  |  问题分类: 交易>登记审批 


问题描述:

哪些情形下不予办理土地登记?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yuting | 回答时间2016-08-02 08:43:51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2)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
    (3)未依法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的;
    (4)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5)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