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土地是2000年被外来房地产开发商征用的,当时是旱地每亩2800,水田每亩3200,后来有些村民不服去上诉,然后又调到水田和旱地全部8600一亩,当时的房屋和青苗补偿价格具体不是很清楚了,谁知道像这类事情应该找那个部门上诉?国家规定的补偿款又应该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