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3013 | 提问时间:2014-09-10 13:35:42 | 问题分类: 交易>登记审批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angyf | 回答时间2014-09-10 13:42:36
请问在实务操作中,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采用下述哪种方式:1、先由土地所在地的土地储备中心将该地收储后,再以商业用地重新挂牌出让。2、由土地使用权人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关于土地用途变更的补充协议,并补缴出让金的差额。
1. 看土地出让合同,有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了“改变用途必须收回”的条款,就不能直接变更用途了;2.可以变更用途的土地变更用途,一般而言政府收储优先,如果地方政府决定收储,则由政府收购;3.政府决定不收储的,可以与国土局签定变更协议,补交出让金用途差(一般通过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