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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回答:对以前使用标准亩折合面积、按产量折合面积等方式分配的承包地,由于档案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差异较大,本次确权登记只是据实掌握农户实际承包耕地面积,发放经营权证。惠农补贴面积仍以原核准上报面积为依据。
最后回答:应办理变更登记:一是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二是承包地被征收、占用导致承包地块、面积发生变化的;三是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四是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五是因结婚等原因导致承包土地合并的;六是承包地块、面...
最后回答:经国土、住建部门审批,并办理全部手续的,依据审批建房占地面积直接从原承包面积中核减,同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审批建房占田(地)多少亩;修新未拆旧或修新拆旧复耕原宅基地所占面积要记入原承包户承包耕地总面积,并在《备注》栏中...
最后回答:地块、面积不存在的不登记;如该村或组有机动地,可调整相应面积给受灾农户后,再按现实际地块、面积登记确权。
最后回答:应登记给原承包农户。依法签订的流转合同依然有效,受国家法律保护。待确权登记结束后办理经营权流转备案。
最后回答:直接据实从原承包面积中核减,所核减面积在《备注》栏中注明,如:征占补偿费属部分农户领取的,部分农户在《备注》栏中注明征占田(地)多少亩。征占补偿费属村或组全体人员领取的以现在实有面积进行登记,《备注》栏可不填该备注事项。
最后回答:对于迁入当地村民小组居住时承诺不参与集体分配的“空挂户”,登记中仍不承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予分配承包地。“空挂户”不参与当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最后回答: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在10年以下或剩余承包期不足10年的,只签订承包合同,不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要完善相关档案登记;承包期在10年以上或者剩余承包期超过10年、承包合法的,如果当事人申请,可...
最后回答:《土地登记办法》自2008年2月1日实施后,原《土地登记规则》自动失效。因为根据《国土资源部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国土资源部1号令)第十九条 “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一)规定的事项已经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势变...
最后回答:附属地指按土地承包方案应分承包地以外,由于种种原因交由承包方耕种的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程中如果实测丈量土地,难免出现附属地。农户人均耕种附属地在一亩以下的,可以只作记录,无偿耕种;超过一亩的,其权利义务由村民小组民...
2017年养老金新政,对于农民有哪些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