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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泉土地纠纷——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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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4-11 20:43:05
案例发生地区:浙江
案例发生时间:2005
关键字: 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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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00年,龙泉市政府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城区东拓,拟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19.803 6公顷,其中包括龙渊街道一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15.422 8公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为65元/平方米,同时给予征地总面积10%作为“回地”留地安置。然而,征地工作从2003年开始就阻力重重。市政府一次又一次地张贴征地公告,村民却置之不理。2004年3月11日,龙泉市政府开始了一次强制征地的行动,数百名政府工作人员和雇用人员开上铲车、带着器具对征用土地上农民的种植物和大棚开始了强制行动,而农民则以身体阻挡、抗争,最后政府的强制行动不得不以失败告终。 

        村民们指出,在1995年第二轮承包时,政府是以集体所有土地的名义把这块地承包给农民的,并且发了白纸黑字的土地承包证。而征地公告中政府将这块 土地认定为滩地,属于“未利用地”的范畴,并宣布这次征地叫做“收回国有土地”。农民们以当地政府对土地属性的不准确定义及政府征用土地程序不合法为由,开始上访。在申诉被市政府、省政府一次次驳回后,2005年11月,浙江省龙泉市龙渊街道一村83户共836名农民最终联名向国务院提出行政裁决申请。 

【法院判决】

        2007年2月国务院行政复议后,否定了从县级龙泉市、地级丽水市到浙江省三级政府对龙泉市龙渊街道一村所辖15.422 8公顷土地所下的“未利用地”的属性定义,将其定义为耕地。同时指出龙泉市政府补偿安置措施合法,但征地程序上有瑕疵,责令其完善批准征收耕地的相关手续。 

        引发龙渊街道一村农民起而抗争的,除了上述问题以外,基层政府过低的征 地价格也是主要的因素。村民张丽锋说道:“65元一平方米,这是1991年的征 收价格,政府和开发商要拿去盖商品房,出售的价格大概是3 000元一平方米。”“出售一亩土地价格在一百万元以上,可是由政府征收,农民获得的补偿大约只有4万元,这中间的利润空间太巨大了。”据了解,龙渊街道一村这块地供应着 龙泉市大部分的蔬菜,一亩地就有一万元左右的年收入,这是子子孙孙的财富,可是政府征地只给几万块,按村民们的说法:花完了这些钱,就只有要饭了。 

【法官/律师点评】

        对于政府来说,利用手中的权力征地、卖地,再把农民更加经济地集中安置,这原本是一项无本万利的买卖。然而随着土地价格的日益上涨,再加上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征地变得不再那么容易和轻松。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甚至会升级为暴力事件,最典型的如2005年河北省发生的定州血案。难怪有官员形容, “征用大块的土地,真比登天还难”。其实,征地过程中的土地增值利益分配问题才是矛盾和问题的根源所在。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进行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与征地制度密切相关的供地制度率先引入市场机制,城市土地的有偿出让,使征地和供地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利益落差。 利益空间的形成,使得急求经济发展、苦于没有资金的地方政府找到了生财之道,地方政府一方面多征地,一方面压低对农民的补偿; 同时,也是因为利益差距,农民看到了土地的潜在价值,农民或自发抵抗不合理 的征地行为,或进行集体土地的隐性交易,以此来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土地利益。 “现在的征地制度还存在不完善之处,这是征地中存在问题的根本症结,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针对存在的症结,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 

        土地征收制度,美国称其为“最高土地权”的行使,英国称其为“强制收 买”,日本称其为“土地收买”。根据我国《宪法》第十条和《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见,征收是国家强制取得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行为,目的是增加社会公共利益。而对财产权利人而言,该行为意味着权利人要承受“特别牺牲”,国家作为公众利益的合法代表,必须对权利人予以公正补偿。 

        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补偿方式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计划经济时期为了保证国家建设用地需求所采取的一种带有倾向性的制度安排。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按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具体测算按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 值的倍数确定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 定》(国发[2004]28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 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文件)进一步指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 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文件中还提出了要逐步建立和推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的要求。 

        我国的征地补偿改革依然任重道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征地补偿机制,以土地的市场价格给予被征地农民公正的补偿,改善农 民就业,鼓励创业,建立面向被征地农民的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才是我国征地 制度改革的核心和取得改革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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