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进行为期三年的土地制度...
能否搞好土地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正确区分和认识土地资源和土地价值。本文分别从征地制度、宅基地制度和农村建设用地制度三个方面讨论土地资源与土地价值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希望对即将开展的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提供理论上的帮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主任叶兴庆在“新型城镇化与土地制度改革”研讨会上透露,在全国人大授权33个县进行为期3年的土改试点之后,中国将在2018年全面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究竟是往前走,还是往后退,还要再跟踪、观察”。
日前,根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等全国农村土地改革33个试点地区已经确定,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尽管地方上已经在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但是在全局层面,未来试点的效果仍然令人忧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外界看来已然是风风火火的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正在谨慎中寻求突破。在33个试点地区得以批复之后,国土资源部正在寻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力”,以使农村土地三项改革工作能够稳妥顺利推进。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等33个县级试点区域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获得批复,这意味着广受关注的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于7月2日~3日在京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培训班。
农村土地问题的核心是土地权利问题。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关键是进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改革的现实路径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明确农民的土地权利和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实行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和资本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不能动辄突破法律规定,必须通过修改或补充《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
2015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标志着三块地的改革启幕。然而,如何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促进外出打工农民宅基地的有效利用,仍是未解之题。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闲置的问题逐步显现。很多进城打工的农民基本上都住在城市,只...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试点能否迈开步子、趟出路子,直接关系改革成效。要牢固树立改革全局观,顶层设计要立足全局,基层探索要观照全局,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4月23号上午,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第四次来到大兴区西红门镇,围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进行蹲点调研。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全国土地改革试点机遇,乘势而上,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让广大农民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自觉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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