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是提升群众居住品质的基础。日前,省住建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既有农村房屋的安全管理、新建农村房屋的建设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其中明确,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须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详情】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 年)》,这一规划犹如一盏明灯,为我国农业在未来十余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它为何如此重要?又将如何重塑我国农业格局?今天,就让我们一同深入剖析。【详情】
宅基地制度与农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关键构成部分。近年来,为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针对宅基地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这些政策对农民的宅基地权益、建房以及土地流转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解读宅基地的最新政策。【详情】
近日,党中央发布了 2025 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 “三农” 问题,其中农村宅基地改革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作为农民朋友的重要财产,宅基地政策的变化直接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号文件中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新政策,看看未来农村宅基地将如何改革,农民朋友又能从中获得哪些利好。【详情】
一份协议,两个神明 2024年5月的一个雨夜,杭州萧山群围村村委会的档案室遭人纵火,392份按满红手印的宅基地拆迁协议化为灰烬。这场被监控拍下却悬而未决的刑事案件,撕开了我国宅基地改革最惨烈的伤疤——当某个围垦区农房的拆迁补偿单价飙升至182万/亩,血缘、法律与资本的三重绞杀下,维系乡土社会的最后纽带正在断裂。 【详情】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的推进中,农民个人利益的得失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这一机制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现代化,但同时也对农民的经济补偿、生活保障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详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详情】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房可以依法继承。【详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集体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详情】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详情】
依据土地管理法,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详情】
在农村地区,农民建房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需求。然而,关于能否使用农用地来建房,存在着一系列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详情】
在乡村的广袤土地上,宅基地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农民居住的地方,更是乡村发展的宝贵资源。然而,如何实现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却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详情】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原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按照不同的历史阶段对超面积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详情】
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来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详情】
农民建房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以使用农用地,但要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详情】
农房是农村中供村民居住的房屋,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有:【详情】
2017年养老金新政,对于农民有哪些利好消息
请先登录或注册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