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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几个问题 求高手

提问者:0430  |   提问时间:2014-09-22 17:12:27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今天看到新闻说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 也去看了相关的法律条文 感觉就不是再说人话 完全看不懂 有问题想问问各位高手
对了先说下个人情况 父母当年的工厂福利分的房 一共两套在07年父母都放到了我的名下 现一套我和父母住 另一套出租了
我想问
1)在这个条例施行后 是说以前的房产本就无效了吗
2)是否必须要登记 如果不登记会怎么样
3)不登记就不许可买卖 或者当遇到拆迁时 就不给补偿吗
4)不登记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吗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hangqy | 回答时间2014-09-22 17:12:44

    1、条例的施行和房产登记有效无效并不矛盾,你只要是真的房产证,是有效地
    2、按照条例是必须要登记的,这个由不得你
    3、不登记会严重影响你产权转让,你总归会逃不出房管部门的手掌
    4、不登记有不利后果,但是不至于房子不是你的,你依然是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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