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2125 | 提问时间:2014-09-23 11:07:09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enjx | 回答时间2014-09-23 11:07:23
根据《土地使用与收回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在年期届满前可以收回有偿出让的土地:
(1)公共利益需要的;
(2)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3)用地单位迁移或被依法撤销的;
(4)实施城市规划而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