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2106 | 提问时间:2014-09-24 11:56:20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enjx | 回答时间2014-09-24 11:56:32
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国家不收回承租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提前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但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给承租人以合理补偿。承租土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国家可依法无偿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可要求承租人拆除所承租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转租、或者不按合同缴纳土地租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