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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处理棚户区改造中面临的实际问题的建议?

提问者:2309  |   提问时间:2014-09-24 17:52:38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caist | 回答时间2014-09-24 17:53:29

    (一)妥善处理被拆迁人与政府间关系
    被拆迁人对政府的拆迁工程不理解,认为政府是为开发商服务的,开发商拿政府的“民心工程”做“挡箭牌”。对于被拆迁人的这种不理解情绪,律师建议:棚户区改造的各个环节“阳光作业”,真正把好事办好。改造的前期准备阶段,要充分调查论证,听取被拆迁人的建议,让被拆迁人选出自己的代表,必要时可举行听证,使政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成认识上的基本统一,这样就会形成被拆迁人内部之间的相互宣传,使被拆迁人产生确信,从行动上形成统一,有利于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及时纠正被拆迁人的片面认识
    被拆迁人往往拿出法律体系中的一部或对自己有利的,一点盖全,过分强调权利,而忽视自己的义务,即被拆迁人只拿《物权法》说话,形成对立情绪。其实政府和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是统一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作为政府,应该加大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厚此薄彼。律师认为: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法律范围广,涵盖行政法、民法等领域,但其“行政属性”更强,需要政府充分发挥行政效能,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真正取信于民,在棚户区改造中驾驭全局,办成政府的“德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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