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2375 | 提问时间:2014-09-24 17:56:06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caist | 回答时间2014-09-24 17:56:25
被拆迁人对政府的拆迁工程不理解,认为政府是为开发商服务的,开发商拿政府的“民心工程”做“挡箭牌”。对于被拆迁人的这种不理解情绪,律师建议:棚户区改造的各个环节“阳光作业”,真正把好事办好。改造的前期准备阶段,要充分调查论证,听取被拆迁人的建议,让被拆迁人选出自己的代表,必要时可举行听证,使政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成认识上的基本统一,这样就会形成被拆迁人内部之间的相互宣传,使被拆迁人产生确信,从行动上形成统一,有利于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