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金土地! 请
客服热线:400-855-6119  |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您的问题或关键字 我要提问
抚顺市棚户区改造对棚户区居民给予了哪些优惠政策?

提问者:23066  |   提问时间:2014-09-25 17:38:26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哪些优惠政策?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caist | 回答时间2014-09-25 17:38:48

    抚顺市的棚户区改造,在市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充分考虑了棚户区居民生活困难状况。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收旧平房和新楼房之间的价差款,而抚顺市规定原面积产权调换不收钱,扩大面积款只收600元,而成本需要1100元。今年全市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69.5万平方米,仅建还原面积部分房屋政府就需要补贴6亿元。对照一下国务院的拆迁管理条例和抚顺市的棚户区安置规定,就可以体会到抚顺市对棚户区居民给予了明显的优惠,希望棚户区广大居民充分理解政府的困难,积极支持棚户区拆迁工作,尽快搬迁,赢得宝贵的施工建设时间,争取早日搬入新居。



   其他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