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181 | 提问时间:2017-09-21 17:03:42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184 | 回答时间2017-09-21 17:03:42
你交待的前情不够清楚,我只能分两种状况给你回答。首先,我国土地交易分一级,二级两个市场,一级市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让和划拨土地,注意这里说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是任何的开发区政府,或者政府的平台公司。因为一级土地出让合同是和人民政府签的,或者由国土资源局代签的,只有这两种出让人签的合同取得的土地才是一手货,所以叫做一级市场,由政府一独家垄断。和其它人签的都归入二级市场,叫转让合同。为什么先和你说这些,因为这和你问的问题中土地使用年限息息相关。只有一手取得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满格的,也就是说工业用地五十年。转让得来的二手土地,由于前面那个受让人或多或少已经持有土地一段时间了,转到下一个人手上剩余使用年限肯定不是满格的。至于你想把剩余的三十年使用年限续成五十年,我想到的只有一种办法,就是和国土资源局协商,让政府把土地收回去,再重新出让给你,这样你就可以拿到一手的土地,满格的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