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172 | 提问时间:2017-10-23 10:09:40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174 | 回答时间2017-10-23 10:09:39
甲将土地出租给乙耕种。乙现在只收了一季玉米,正在种小麦。这时候因为建设铁路要征收土地,因此有青苗补偿费。对租金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如何处理,问题是这个对不对?先说青苗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这里结论很明显了,小麦是乙种的,因此归乙。再说租金。先要搞清楚,这个租赁合同里对解除合同有无相关约定。如果有,看约定。没约定的,我感觉按照租期折算退还的租金会合理一些。比如说,假设一年租金1万,现在租了半年,只退5000租金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