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016 | 提问时间:2017-10-26 17:22:59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056 | 回答时间2017-10-26 17:22:59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