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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里农村宅基地权益?

提问者:0023078  |   提问时间:2017-11-01 17:23:10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问题是这样的,家里房子紧挨着有一条路大概宽3米长12-13米的一条路,以前是一家邻居走的路,但是我家也有这边路的权益。现在邻居家非要将这边路作为自己的车库,但是我家不同意。他们就通过中间人放话要么给你点钱你同意,要么你不同意我也要强行盖。家里父母征求我的意见,我建议就是维持原状。要么大家协商可以分割这边路,要么路最后国家强征走,你跟国家协商都可以,但是你要自己独自使用是完全不行的。ps(这家算是镇上的首富,不是因为仇富才不同意,就觉得这是一种欺负人的行为。)请大家帮忙分析下对策!谢谢!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080 | 回答时间2017-11-01 17:23:10

    题主这些应该可以帮到你吧!我国《物权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八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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