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金土地! 请
客服热线:400-855-6119  |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您的问题或关键字 我要提问
小儿子婚后未与父分户,用父名义申请宅基地建房,建房出资来自小儿子,现拆迁其他已分户子女欲分小儿子份额?

提问者:0023016  |   提问时间:2017-11-03 17:28:20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父有四子女,老大(男,先于父去世,育有一子一女)、老二(男)、老三(女)先后结婚成家,均与父分户,各自申请了宅基地,均可依据各自的宅基地分得拆迁补偿。

现在问题是老四(男),结婚后没有与父分户,一直与父共同生活(当地村里基本都是小儿子与父母一起生活,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风俗),老四结婚时在父亲老宅的基础上,用父的名义(因父是户主)申请了宅基地建房(申请表上家庭成员是父和老四),建房出资全部来自老四。过了几年,住房拥挤,老四家再次用父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建房(申请表上家庭成员是父和老四家一家三口),建房出资仍全部来自老四。

父去世后的几年,当地面临拆迁:老二表示欲从老四家拆迁补偿中分一套房(明显谈不拢),老大家表态不参与(其实就是不配合),老三表示愿意将其份额(若有)赠与老四。

因此,老四家拆迁现在面临僵局。老四家该如何解决此问题?

或者说:
1、老四家是否拥有其出资建造房屋的所有权?

2、老四家是否拥有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当地均未办房产证和宅基地使用证,只有宅基地申请表和房屋建设申请表)

3、老四家该如何拆迁?

以上,请大家帮忙,如有不清楚的,后面再补充信息。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115 | 回答时间2017-11-03 17:28:20

    如果之前没有分房或者分家协议,也没有出资证明,也没有相关的不动产登记证书,那最后的结果,不是协商调解,就是上法院申请裁决。如果认定房屋为父亲所有,涉及继承的话就麻烦大咯,第一继承人都有权继承,按人头均分,这样一来出资的就肯定不干了。所以如果可以的话,尽量办好相关手续,掌握相关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房子能够属于自己,那就有底气不怕了。不过这兄弟情,或许又难圆了。



   其他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