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承包村里面500亩耕地用来种植果树,这500亩耕地均属于村民家庭承包的土地。现在村干部直接跟老板签订承包合同,虽然村民知情同意,但是签订的合同只有村干部签字,没有村民签字。我问过村干部怎么我们没得签字就签完合同了,村干部回答说不需要村民个人签字。合同草稿我看过,承包期15年,用于种植果树,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但是,正式合同我至今没见到。最近,老板在好几个地方硬化土地,并搭棚建房,估计是用于管理果园。想问三个问题:1、这个合同是不是应该叫土地租赁合同而不是土地承包合同?2、村委会可以代表村民直接跟他人签订合同吗?3、搭建用于管理果园的房子和大棚,并且将土地硬化,算不算已经改变土地性质?恳请懂这方面的人士给予回答,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