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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土地的政策问题

提问者:04214  |   提问时间:2014-10-09 16:46:14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我家住在一处废弃的铁路旁边,土地使用面积为200平米,权属性质为国有,使用权类型为租赁,义务人为武汉铁路分局,土地发证机关为地方土地管理局,房屋产权有90平米,所有权为私有,现有开发商来开发此地段,请问我该怎么办?这个土地使用类型为租赁的土地对我的拆迁补偿有没有影响?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hangqy | 回答时间2014-10-09 16:46:36

    有很大影响,具体的事宜需要与开发商及铁路分局协商,个人认为可能土地补偿你得不到,房产补偿应该能得到,房产属于拆迁补偿中的实物量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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