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5169 | 提问时间:2014-10-14 11:04:22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eihz | 回答时间2014-10-14 11:09:51
第一轮土地承包一般在1983年至1998年左右,承包期一般为15年;第二轮承包在1998年至以后,承包期一般为30年,有此地方也叫第二轮土地延包。第二轮是第一轮的延续,早期执行“大稳定、小调整”的政策,即只针对人地矛盾突出的户进行土地面积的调整,大的面上不变;后来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再对户之间的土地面积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