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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租、转让、抵押?
提问者:02137
提问时间:2014-07-10 11:43
问题分类:土地知识 > 专业知识
承租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在按规定支付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可以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抵押,但必须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原有建设用地依法可以划拨使用的,不实行有偿使用,也不实行租赁;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应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只作为出让方式的补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职权原有的建设用地,还是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都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