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金土地! 请
客服热线:400-855-6119  |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您的问题或关键字 我要提问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集体土地上的养殖企业如何补偿?特别是经营损失如何补偿?

提问者:05175  |   提问时间:2014-10-15 11:36:17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上只有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但对于企业经营损失这一块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征地补偿的实施过程中与养殖户达不成补偿协议,严重影响征地拆迁的进行。想请示一下对于类似的养殖企业的经营损失如何介定和补偿?可以采取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所进行评估的办法吗?如果可以采取,依据是什么?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eihz | 回答时间2014-10-15 11:39:52

    你好!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的,主要是对房屋进行补偿,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确实因搬迁给被拆迁人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或损失的,还是以协商解决为主。目前,国家在这个方面尚没有统一的标准及规定.



   其他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