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金土地! 请
客服热线:400-855-6119  |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您的问题或关键字 我要提问
废弃土地的土地使用税征收问题

提问者:04123  |   提问时间:2014-10-15 16:25:58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一个船舶修造企业,其中所拥有的一块土地,已经荒废多年(已经退化成类似滩涂的样子),但是现在都是按照正常五级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有什么税费优惠或减免政策吗?谢谢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hangqy | 回答时间2014-10-15 16:26:14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水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应按各方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如综合楼分属几个单位使用,按各自占用的建筑面积计算占用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其计算办法是:应交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该单位使用的建筑面积×[综合楼使用土地面积÷综合楼全部建筑面积,



   其他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