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4111 | 提问时间:2014-10-15 16:32:29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hangqy | 回答时间2014-10-15 16:32:43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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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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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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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可以看出土地使用税应由土地使用权人缴纳,即使租赁合同未明确,地税局也可以找实际使用人要求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