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sxl2031 | 提问时间:2014-10-20 15:46:35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nqing | 回答时间2014-10-20 15:50:29
你好!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低于市场价交易的,政府应当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经依法批准同意转让的划拨土地,具体办理出让的程序和要求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中有详细规定。其中指出,受让人应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