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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提问者:04520  |   提问时间:2014-10-24 17:22:47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我家在农村的房子是我父亲在世时建造的,有宅基地使用证,证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我和妈妈早已是城镇户口,请问还能将这老房子翻新居住吗?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hangqy | 回答时间2014-10-24 17:23:05

    《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农民的宅基地权利有着如下的明确规定:
    1、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组织成员之内转让,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行为无效。
    2、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有宅基地建成了房子才能继承,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直接到当地的土管所去办理。
    你是非农业户口,即使你有宅基地证,不能将这老房子翻新居住,即使是翻新后使用权也得不到法律得承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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