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DY1453 | 提问时间:2014-10-28 08:31:55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hangsl | 回答时间2014-10-28 08:32:16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台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在计算应纳税款时,购买者应将套内建筑面积的单价折合成按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销售的单价,相应确定住宅性质,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购房契税。并明确换算公式为:单位建筑面积售价=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