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sxl2036 | 提问时间:2014-10-28 16:29:18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nqing | 回答时间2014-10-28 16:37: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以你父亲死亡为由,收回你父亲名下承包土地,损害了承包方的利益,你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书面反映此事,我相信县政府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给你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