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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提问者:sxl2039  |   提问时间:2014-10-29 16:14:11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双方的合同纠纷在于租赁土地的用途!租赁的土地属于农民耕作的土地(五亩以下)!承租方在租赁土地的时候,口头向出租房承诺该土地被用来存放沙子!在一次无意之中,出租方发现承租方并未像承诺的一样,而是把土地用来存放石板、石块、还围起了很高的院墙!但是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涉及到租赁土地的用途:承租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在不违反法规的情况下可以合理安排土地的用途! 试问:承租方的做法违反我国法规了吗?应该怎么处理?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nqing | 回答时间2014-10-29 16:20:48

    承租方的做法是违法的,理由是:这个土地原来是粮食生产的耕地,因承租方的生产需要,要将此土地的用作改为其它用途,除要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外,还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的规定,持村乡批准意见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合法的使用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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