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sxl2043 | 提问时间:2014-11-03 15:15:03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nqing | 回答时间2014-11-03 15:15: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属于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范畴,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和规范双方之间及其与发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
(2)流转土地名称、坐落、面积和质量;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凡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采取转包、租赁、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备案。土地流转合同要经过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鉴证。有条件的经双方同意,可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