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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02170 | 提问时间:2014-07-16 15:39:54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uyj | 回答时间2014-07-16 15:40:06
国营农、林、牧、渔场的职工,一般应由单位在经批准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上建房供其居住,确需使用农、林、牧场用于农、林、牧业生产的国有土地修建住房的,应当征得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经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用地面积按城镇居民建设住宅用地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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